近日,巴中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執(zhí)法人員對通江縣某煙酒行經營場所現(xiàn)場檢查,在店內發(fā)現(xiàn)14瓶“五糧液”白酒及2個空瓶和8瓶“貴州茅臺酒”。經初步核查,上述白酒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,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對上述白酒采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,并委托上述白酒外包裝標示的生產廠家對其進行鑒定,同時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。
現(xiàn)查明,當事人購進上述白酒均未查驗索取白酒的產品合格證、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。經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及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鑒定,14瓶“五糧液”及8瓶“貴州茅臺酒”白酒屬于假冒上述兩公司注冊商標產品,當事人銷售的上述白酒侵犯了“五糧液”“貴州茅臺”注冊商標專用權。
當事人銷售上述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貨值金額共計43426元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百二十六條款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六十條第二款,根據(jù)自由裁量有關規(guī)定,巴中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,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并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:對未按規(guī)定建立并執(zhí)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給予警告處罰;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14瓶“五糧液”白酒及8瓶“貴州茅臺酒”;對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的行為處罰款175000元。
在此,巴中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提醒廣大經營者:一定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落實進貨查驗制度,做到兩查一索要——查生產廠家和供貨商資質、查產品合格證明以及索要進購憑證,這樣才能限度地食品安全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同時樹立誠信意識,嚴禁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。